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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稅務簽證 企業依據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應於每年二月二十日起至三月底止,填具結算申報書,向該主管稽徵機關,申報其上一年度構成營利事業收入總額之項目及數額,以及有 關減免、扣除之事實,並應依其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暫繳稅額及尚未抵繳之稅額,計算其應納結算稅額,於申報前自行繳納,即所稱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,其一 般常用的申報方式有3種,一為擴大書審申報、一為普通申報(即一般申報)、一為簽證申報(即所謂之稅務簽證)。 何謂稅務簽證呢?即係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,依照所得稅法、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、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、會計師辦理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須知及有關法令之規定,採用合宜之方法及程序查核營利事業之帳冊、憑證及會計記錄,並依據 前所述的規定做適當調整於調整後出具報告並填具結算申報書申報。 普通申報與會計師簽證申報方式有何不同呢?分析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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